律师介绍
律师简介:
蒋爱兵,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广西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新律师执业培训班授课教师及面试考官,全国律师培训网《点睛网》高级培训师。蒋律师常年受邀于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法制最前线》栏目,经常针对热门法律话题接受电视台及电台采访和节目录制。参与广西电视台《律师到现场》多期节目,调解成功率高,深受观众喜爱。是《广西生活报》读者律师团成员,经常在报纸上为读者答疑解惑,发表法律意见。曾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节目,担任嘉宾律师。蒋律师团队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人际关系广阔,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和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案件。先后代理几千起刑事及婚姻家事等方面案件。其中代理某局长贪污案获判五年徒刑;代理黄某某故意杀人罪二审改判无期徒刑(一审判死刑);代理某局长受贿案获判缓刑;代理杨某某职务侵占罪、代理黄某某涉嫌抢劫罪、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刘某某涉嫌传播性病罪、邓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唐某某贩卖毒品罪等案件,通过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最终以不逮捕或者不起诉结案。代理的典型婚姻家事案件有:某房产公司老总韦某与吴某离婚案(涉案金额一亿多),短时间内帮助双方成功调解,为企业在融资关键期顺利解决资金难题;代理李某与潘某某(某集团公司老总)离婚纠纷案,成功帮助李女士多争取到一千多万的财产;代理欧某诉欧某某遗产继承案,因案件涉及遗产上千万,且身份关系复杂,曾受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记者邀约采访。执业10余年,蒋律师始终秉承“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以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蒋爱兵,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广西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律师协会新律师执业培训班授课教师及面试考官,全国律师培训网《点睛网》高级培训师。蒋律师常年受邀于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法制最前线》栏目,经常针对热门法律话题接受电视台及电台采访和节目录制。参与广西电视台《律师到现场》多期节目,调解成功率高,深受观众喜爱。是《广西生活报》读者律师团成员,经常在报纸上为读者答疑解惑,发表法律意见。曾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节目,担任嘉宾律师。蒋律师团队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人际关系广阔,擅长处理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和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案件。先后代理几千起刑事及婚姻家事等方面案件。其中代理某局长贪污案获判五年徒刑;代理黄某某故意杀人罪二审改判无期徒刑(一审判死刑);代理某局长受贿案获判缓刑;代理杨某某职务侵占罪、代理黄某某涉嫌抢劫罪、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刘某某涉嫌传播性病罪、邓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唐某某贩卖毒品罪等案件,通过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最终以不逮捕或者不起诉结案。代理的典型婚姻家事案件有:某房产公司老总韦某与吴某离婚案(涉案金额一亿多),短时间内帮助双方成功调解,为企业在融资关键期顺利解决资金难题;代理李某与潘某某(某集团公司老总)离婚纠纷案,成功帮助李女士多争取到一千多万的财产;代理欧某诉欧某某遗产继承案,因案件涉及遗产上千万,且身份关系复杂,曾受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记者邀约采访。执业10余年,蒋律师始终秉承“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以及严谨细致。
服务范围
一、婚姻继承纠纷
(一)结婚再婚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婚前尽职调查、婚前财产设计及规划、婚前财产协议草拟、公司股权设计及代持等。
(二)企业风险隔离、公司章程设计、股权代持设计及风险防范、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等。
(三)婚内财产尽职调查、婚内协议的设计规划、家庭理财投资风险防范、财产传承方案规划与设计。
(四)婚外情尽职调查及风险防范、亲子鉴定及私生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
(五)离婚全程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前法律辅导、夫妻财产分割方案设计、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划与安排、离婚协议的规划设计、离婚诉讼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代理。
(六)遗嘱方案规划与设计、遗产尽职调查、继承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
(七)高端客户的私人法律顾问服务。
(八)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方案设计。
成功案例:
帮助企业家赵某做好婚前财产规划及公司股权设计,成功避免离婚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帮助杨某婚内财产尽职调查,发现其丈夫隐匿的数千万财产,在离婚时成功多分到财产;
帮助王某某进行私生子亲子鉴定,成功继承几百万财产;
代理孙某某离婚案,通过调解谈判,顺利多分到两套房,一个铺面(价值五百多万);
代理某房产公司老总韦某与吴某离婚案(涉案金额一亿多),一个月内成功调解,解决企业在融资关键期难题;
代理李某(女)与潘某某(某集团公司老总)离婚纠纷案,成功帮助李某(女)多争取到一千多万的财产;
代理欧某诉欧某某遗产继承案,因案件涉及遗产上千万,且身份关系复杂,曾受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记者邀约采访。
二、 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
(四)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八)刑事案件申诉
成功案例:
代理某局长贪污案获判五年徒刑;
代理黄某某故意杀人罪二审改判无期徒刑(一审判死刑);
代理杨某某职务侵占罪,获不起诉;
代理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获不予逮捕;
代理黄某某涉嫌抢劫罪,获不起诉;
代理刘某某涉嫌传播性病罪,获不予逮捕;
代理邓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获不起诉;
代理唐某某贩卖毒品罪,获不起诉;
代理某局长受贿案,获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