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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蒋爱兵律师接受广西电视台 《法治最前线》采访,为南宁“三街两巷”承租户以案说法

时间:2020-08-27 | 浏览量:1148

近日,法治最前线栏目组就南宁市“三街两巷”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过程中南宁市百益有限公司与万国广场部分承租人法律纠纷问题对我所蒋爱兵律师进行采访。

这两年,南宁市“三街两巷”改造重建后,成为了南宁人吃喝玩乐购的热门街区之一。不过几家欢喜几家愁,在“三街两巷”二期工程如火如荼的建设时,附近的万国广场商户们,近日却收到了百益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的一份“立即搬出且没有任何补偿”的通知。

7月24日,物业公司依照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加快签订协议移交房屋的函》,向万国广场所有承租人发出撤场通知,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并表示依据双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物业公司不会给予任何的补偿。

对此,不少商户都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一部分商户表示“给的撤场时间太少,自己重新找场地和装修门面都需要时间。”,另一部分商户则表示自己刚刚装修不久却要无偿拆掉,自己实在难以接受。

在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快签订协议移交房屋的函》中提及,对这部分商户的整改采取“部分征收与保留修缮改造相结合”的方式。那么涉及到承租人租用的场地部分到底属于“征收部分”还是“保留修缮改造部分”?如果属于“征收部分”,百益公司要求承租人限期撤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如果属于“保留修缮改造部分”,百益公司以此为由要求承租人限期撤场且不予赔偿,又是否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