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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做“拍胸脯”律师

时间:2016-06-13 | 浏览量:2269

            坚决不做“拍胸脯” 律师

 

我自从做律师工作以来,经常有当事人会问:“律师,我这案子你能打赢吗?”,或者“律师,我这案子你有几成把握?”虽然非常能够理解当事人在民事案件中希望通过律师的代理,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的诉讼利益;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委托律师就是希望通过律师的辩护能够将有罪辩成无罪,重罪辩成轻罪。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律师不是裁决者。律师只能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及掌握的执业技能,对全案的证据进行综合客观审查核对分析和判断,尽力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民事案件中,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就算当事人再有理,如果拿不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最终也是有可能败诉的。有的时候,我方当事人确实具有有利的证据,胜诉把握很大。但是随着诉讼的发展 ,对方完全有可能提交连当事人自己都预想不到的对我方不利的证据,导致我方措手不及,一败涂地。而且诉讼的结果往往受制于许多主观或者客观因素。且绝大多数案件有时候没有办法用胜诉或败诉来归纳诉讼结果。

刑事案件接案时,往往当事人家属并不清楚案情,只是道听途说,所获得的信息是极其有限并且非常不可靠的。有时就算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由于害怕或者其他原因,也有可能故意隐瞒一些对其不利的犯罪事实。这种情况下,律师如果仅仅凭借当事人家属的陈述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供述而向其拍胸脯打包票,这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

虽然我也知道随着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法律服务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由于法律服务市场还不够规范,律师队伍良莠不齐,有的律师在谈案件过程当中为了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不顾职业道德操守,故意隐瞒案件存在的风险,甚至对当事人“拍胸脯打包票”,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委托其代理诉讼,获得利益。

执业以来,我一直坚持自己的原则:绝不对当事人拍胸脯打包票!做一个负责人讲诚信的律师。